113學年度 學、碩士學程甄選規定
學、碩士學程(五年一貫)
113學年度 學、碩士學程甄選規定
申請日期:自第二學期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
申請資格:確認是否符合各所甄選規定,113學年度學、碩士學程甄選規定
甄選名額: 5名
甄選方式:書面審查(50%)、面試(50%)
繳交文件如下:
1.申請表一份 (下載)
2.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(需附有學系排名百分等級) 【請至校務資訊系統-->校務作業-->申請成績單及證明文件 申請】
3.教師推薦函二封 (下載)
4.簡歷及自傳(含報考動機及讀書計畫)
5.其他有利資格審查之書面資料(例如英文考試成績證明)
6.資料寄送:請將紙本申請文件繳至生醫系系辦陳芃均小姐,並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寄至clinicaltrials1820@gmail.com
備註:若該申請學期,有任一必修課程不及格者,或轉學(系)生未修畢該系一至三年級必修專業課程且及格者,則取消預研生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