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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   學、碩士學程甄選規定

學、碩士學程(五年一貫)

113學年度   學、碩士學程甄選規定

申請日期:自第二學期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

申請資格:確認是否符合各所甄選規定,113學年度學、碩士學程甄選規定

甄選名額: 5名   

甄選方式:書面審查(50%)、面試(50%)

 

繳交文件如下:

1.申請表一份  (下載) 

2.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(需附有學系排名百分等級)    【請至校務資訊系統-->校務作業-->申請成績單及證明文件  申請】

3.教師推薦函二封  (下載)   

4.簡歷及自傳(含報考動機及讀書計畫)

5.其他有利資格審查之書面資料(例如英文考試成績證明)

6.資料寄送:請將紙本申請文件繳至生醫系系辦陳芃均小姐,並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寄至clinicaltrials1820@gmail.com

 

備註:若該申請學期,有任一必修課程不及格者,或轉學(系)生未修畢該系一至三年級必修專業課程且及格者,則取消預研生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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